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、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,全面推进“三反一查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,进一步加强辖区隐患车辆管理和源头监管,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8月14日,平凉市灵台县公安局联合环保局、安监局、督察考核局、工商局、工信局、运管局、国资局、农机局等部门,对公安机关查处的27辆符合车辆报废条件的机动车开展集中报废销毁行动,此次报废的车辆都是按照规定登报公示后强制拆解。

 
此次集中车辆报废销毁行动,严格按照机动车报废要求标准办理,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进行集中统一报废,报废过程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分所、秩序中队、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现场监督实施报废,报废过程中严格按照车辆报废解体规范进行,对报废的每一辆车辆照像登记,交警大队车管分所民警及报废企业共同监督解体完后出具报废证明,并实行每一辆报废车建立一个档案,建立相关台账。
 
报废机动车由于使用多年,零部件老化,不仅尾气排放超标,对大气质量和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危害,而且安全性能差,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,对道路交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。活动现场,县电视台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宣传,通过宣传报道,提醒广大驾驶员,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,不得上路行驶,并及时主动办理注销登记,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二手车辆时也要注意车辆报废年限,发现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时,要及时举报,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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