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往,我国低价车汽车报废年限是15年,不管开了多少公里,只要满15年,就得强制报废。但这项规定有其不合理之处,有些家用车虽满15年,但驾驶里程较短,车辆状况不错,还是比较新的状态。如果将这类车辆强制报废,就会造成资源浪费。考虑到资源浪费的情况,2018年汽车报废规定中进行了调整。新规如下:如果车主的爱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量,并且连续三年车检都处于不合格的状态,甚至于不能达标机动车安全上路的要求,以至于这些车辆在达到规定时间之后,就必须进行报废处理。但好消息就是取消小型私家车报废年限,即便取消汽车报废年限也不意味着车辆可以无限制使用,仍旧有其他约束条件。
 
1、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现在小型私家车无报废时间限制,但是在里程数上却给出了相当明确精准的规定,若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,有关部门则可以采取报废操作。
 
2、年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进行年检不重视年检的朋友们需要留心啦!本年度新出的规定就是若是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年检,连续三年没有年检或在年检期间不通过的话(除小型私家车已推行6年免检),那么这类车型也是可以采取强制性的报废处理。新规比以往还是人性化了许多,但是不少车主仍旧表示,车辆报废还是很心疼的。小编以为还是要以生命安全为先,汽车报废还是出于对行车安全的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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