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0日上午,澄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韦庄中队执勤民警在108国道韦庄公路超限检查站查获了一起驾驶人无证、酒驾报废汽车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案件,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。

 
 
9时50分许,韦庄中队副中队长吴军等民警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,一辆陕AC987Z号“报废汽车”由108国道缉查布控点经过,民警立即将陕AC987Z号拦下,在对其检查时,驾驶人朱某神色慌张,无法出示有效证件。同时,执勤民警闻到朱某身上有明显的酒味,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。最终,朱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7毫克。据朱某交代,自己平时就爱喝酒,今天早上在家吃饭时喝了一点白酒,本想着路途短应该没事,没想到从合阳行驶到韦庄被查获。据执勤民警进一步调查,朱某无证驾驶陕AC987Z号报废汽车(超过三个检验周期达到报废标准)。
 
 
目前,朱某因无证驾驶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,饮酒后驾驶报废汽车,将面临4500元罚款和车辆强制报废的处罚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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