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办理车辆报废哪种情况下不能办手续?也禁止办手续? 

 
哪些情况不能办理车辆报废手续?
 
答:你好,以下情况不能办理注销登记手续:(1)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、凭证无效的;(2)机动车被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、扣押的;(3)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;(4)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;(5)机动车在抵押登记、质押备案期间的;(6)其他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。
 
 
车辆报废手续怎么办?
通过网站联系报废厂客服专员约时间上门办理报废手续(或自送车到北京汽车报废厂010-58546111)
1.交报废汽车及相关材料到解体厂(登记证,行驶证,身份证,车牌)
2.报废汽车解体
3.车管所警察验车
4.领取报废汽车注销证明及汽车解体厂报废证明
 
北京车辆报废收车区域:大兴区车辆报废,丰台区车辆报废,石景山区车辆报废车辆报废专线:010-58546111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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