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自渝北区交巡警消息:渝北区茨竹镇居民王某驾驶未检验的报废车上路行驶发生事故,车辆几乎报废,损失高达3.2万余元,尽管买了保险,可保险公司拒赔。王某除了自负修车费、赔偿树木修复费,还因多项违法,被交巡警处以记5分、罚款400元的处罚。

 
5月15日上午,渝北区公安分局兴隆公巡大队民警接到一男子报警称,在南北大道兴隆段发生车祸事故,自己的面包车直接撞上路边行道树上,车辆几乎撞毁报废。接到报警后,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处置。
 
在现场,一辆蓝色的面包车将路边的一棵行道树拦腰撞断,面包车骑在隔离带上,底盘卡在了隔离带的石头上,面包车的车头面目全非,车子前挡风玻璃、保险杠被撞烂,引擎盖翻起。在面包车旁,一名男子蹲坐在地上,一脸沮丧。经查,该男子就是45岁的面包车驾驶员王某,渝北区茨竹镇人。
 
经调查,王某是一个木匠,长期在市区做家装,该车一直摆在家里,已经超过1年没有审验检测,也没有保养检修。昨天,王某回家开车,该车已经无法发动了。经修理充电后,他急急忙忙驾车去木耳镇接老婆回家。一路上,面包车一会儿刹车异响,一会儿方向跑偏,当行驶至南北大道时,车子的方向盘僵硬,助力消失,竟然在高速行驶中失去了控制,车子冲上隔离带,将一棵直径20厘米的行道树撞断,车子的底盘卡在隔离带石头才停下,所幸王某系了安全带,并身体没有受伤,但是,王某吓得在车辆呆坐了半天才出来。
 
该车未审验、未检修,加之临危操作不当才导致事故,王某负该起事故全责。经过评估,面包车几乎报废,维修费用起码需3万余元,被撞断的行道树2000余元。由于王某驾驶的面包车逾期1年未年审,虽然买了保险,但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,也就是说,王某将自行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树木赔偿费用3.2万余元。
 
民警还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和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第五十六条规定,对王某因操作不当和车辆逾期未审验等多项违法行为,处以记5分、罚款400元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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